台州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时间:2023-03-23 作者:乐贞教育阅读: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3〕2号)精神,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台州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台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0350。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台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办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共计99名,分经管、理工、教育等3个招生类别,8个招生专业,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
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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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中注明条件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没有备注说明的,表示没有特殊要求。招生计划、学费最终以省教育考试和物价部门核准发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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